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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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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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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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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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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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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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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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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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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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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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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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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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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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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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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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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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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位于金星路中心位置,紧邻五邑路,交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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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江门市江海区外海麻三工业区26号厂房
备注:
1.竞投保证金由竞投人在竞投前划入指定账户。竞投人须交纳保证金才能参与竞投,竞投成功并签订合同后,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竞投成功者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或违反其他约定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在承租期内违约,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和追索违约方的相关责任。竞投不成功者,则全部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 2.竞得人在收到交易集团通知后,须于5个工作日内到交易集团签订并领取《成交确认书》; 3.竞得人在完成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履行; 4.委托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办理移交手续; 5.根据委托方要求,本次交易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承担,按《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工作指南》(https://mp.weixin.qq.com/s/UZb8RyJ5Xupxn1lLeFbO Xw?mpshare)的收费标准进行收取; 竞得人须按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要求向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有关服务费用。竞得人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竞得人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竞得人补足。同时,竞得人确认,将按照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委托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6.本标的含有2个月免租期,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7.如竞得人存在以下情况的,出租方有权不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并没收竞投保证金: ①凡拖欠集体物业租金的; ②竞得人为中介或相关物业管理单位的; ③中标方与签合同人不一致; ④竞得者是自然人的,在竞拍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无法提交个人征信报告纸质版及1年银行流水记录纸质版;竞得者是法人企业的,在竞拍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无法提供企业上一年资产负债表、收益分配表和收支明细表纸质版及企业1年银行流水记录纸质版(如企业经营未够一年,则提供营业至今的资料)。 ⑤竞得者需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件由甲方在征信中国官方网站查询是否为失信主体。 ⑥竞得者不得经营废品回收、可再生资源回收、环境污染严重、噪音污染严重等相关业务。 8.本次投标标的物按现状交付使用,所有维修责任及费用和消防责任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租赁期间遭遇自然灾害影响建筑物内需加固、漏水维修、门窗损坏等问题由竞得人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费用; 9.非餐饮每卡商铺收取垃圾清运及处理费30元/月,餐饮每卡商铺收取垃圾清运及处理费40元/月;大型综合楼或厂房由竞得人向合美环境有限公司支付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费,工业废料自行清理。 10.竞拍完成后,乙方需发中标通知到甲方,由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竞得人是否符合中标资格后,方可签订合同和支付交易平台服务费。 11.其他未尽事宜在正式租赁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