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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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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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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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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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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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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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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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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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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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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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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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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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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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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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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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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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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位于中路市场北侧约100米,地址:前进塘冲围5号第11-13卡铺位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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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前进村四小组塘冲围5号第11-13卡铺位楼房
备注:
1.竞投保证金由竞投人在竞投前划入指定账户。竞投人须交纳保证金才能参与竞投,竞投成功并签订合同后,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竞投成功者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或违反其他约定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在承租期内违约,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和追索违约方的相关责任。竞投不成功者,则全部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 2.竞得人在收到交易集团通知后,须于3个工作日内到交易集团签订并领取《成交确认书》; 3.竞得人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履行; 4.委托方在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证金100000元及6个月的租金(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先交租金后使用)后将前进村四小组社区服务中心楼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 5.根据委托方要求,本次交易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承担,按《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工作指南》(https://mp.weixin.qq.com/s/UZb8RyJ5Xupxn1lLeFbO Xw?mpshare)的收费标准进行收取; 竞得人须按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要求向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有关服务费用。竞得人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竞得人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同时,竞得人确认,将按照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委托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6.竞得人需符合以下条件,如违反,出租方有权不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① 个人征信合格(必须打印个人征信报告),若单位企业中标者需提供企业信用报告; ②“门前三包”需达标; ③ 无拖欠本村物业租金; ④ 商业楼房,不得经营资源/废品回收;五金喷涂/喷粉加工;电池回收拆装/组装;塑料泡沫、珍珠棉;沐足;按摩;色情;棋牌等行业。(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⑤ 乙方需承担该租金的全部税款(包含但不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综合所得税、土地税等)。合同期满或终止,在乙方交清租金及租金税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并对有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后,甲方即可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 7.该标的有3个月免租期,具体事项详见租赁合同; 8.其他未尽事宜在正式租赁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