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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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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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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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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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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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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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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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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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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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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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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权属性质:
土地类型:
房产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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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号:
规划用途:
目前用途: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地址:
位于龙舟文化街区综合服务中心(司前文沧广场商铺)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面积为2580.51平方米
备注:
1.竞投保证金由竞投人在竞投前划入指定账户。竞投人须交纳保证金才能参与竞投,竞投成功并签订合同后,竞投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如竞投成功者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或违反其他约定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在承租期内违约,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和追索违约方的相关责任。竞投不成功者,则全部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 2.竞得人在收到交易集团通知后,须于3个工作日内到交易集团签订并领取《成交确认书》; 3.本次项目竞价采用合作费竞价模式,合作费起拍价为人民币10000元,竞价最低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00元/次,本次租赁标的物年度固定租金为720000元,租金金额固定不参与竞价,仅对合作费进行竞价。竞投保证金36万元。租赁期限:自标的实际移交当日起至2040年2月29日止。 4.本项目分两份合同签订,A合同(龙舟文化街区综合服务中心及服务驿站),B合同(创意产业园一期及龙舟运动公园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竞得人在完成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履行; 5.经营要求:龙舟文化街区综合服务中心及服务驿站,须设置公安治安联防点、图书角、游客咨询、应急医疗设施(AED)、便民服务、自助售卖机、共享雨伞、免费WiFi、公益展示、24小时政务服务自助机(由出租方提供)、休闲休憩区域及适量轻餐饮。按相关部门建议,轻餐饮使用面积不超总面积30%(181.04平方米),仅限咖啡、奶茶类,场地主体用于公益服务。 龙舟运动公园学雷锋志愿服务站,须配备轮椅、雨伞、饮水机、便民服务箱、医药急救箱等物资,并严格按照《新会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规范指引》建设运营。 6.本标的现阶段仍处于建设阶段,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由委托方完成标的移交手续并交付竞得人,租金自标的实际移交当日起开始计收; 7.根据委托方要求,本次交易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承担,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首年月租金(60000元)与合作费成交价平摊至租赁期内月均金额之和的50%,即:(60000元+合作费成交价÷总租赁月数)*50%。; 竞得人须按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要求向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有关服务费用。竞得人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竞得人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同时,竞得人确认,将按照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委托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8.其他未尽事宜在正式租赁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