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
租赁个数:
*
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
租赁期限(年):
年
*
租赁期限(月)
月
*
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
原租赁合同期限:
*
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
币种:
人民币
*
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
挂牌价:
*
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
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
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
加价幅度:
*
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
标的简介:
江门市蓬江区光德里1号之一厂区电子楼物业
*
标的坐落(存放)地:
江门市蓬江区光德里1号之一厂区电子楼
备注:
1.竞投保证金由竞投人在竞投前划入指定账户。竞投人须交纳保证金才能参与竞投,竞投成功并签订合同后,竞投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如竞投成功者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或违反其他约定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在承租期内违约,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和追索违约方的相关责任。竞投不成功者,则全部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 2.竞得人在收到交易集团通知后,须于3个工作日内到交易集团签订并领取《成交确认书》; 3.竞得人对标的物的装修及设备设施等总投资不少于500万元,所有投入的建设标准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针对商用楼宇的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安全可靠。在签署合同时竞得人须向委托方支付房屋装修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装修免租期为6个月,分二年租期兑现,即签订本合同第一周年的后6个月的租金减半收取,签订合同第二周年的后6个月的租金减半收取。 4.竞得人不得对外整体转租物业,在不违反合同约定(包括但不仅限于租赁期限)的情况下,可以将部分物业转租,同时将转租资料报备给委托方。 5.竞得人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标的物的结构,不得增加外墙荷载,不得超载使用等违反安全使用的要求。 6.标的物按现状移交,现状存在部分楼层漏(渗)、外墙脱落,消防系统等问题由竞得人负责维修,在合同有效期内标的物主体结构如发生问题(例如楼体倾斜、基础沉降引起楼板、柱等结构开裂)时,竞得人应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书面报告委托方,委托方在接到竞得人书面报告后要及时进行检查鉴定,非因竞得人责任造成的由委托方负责维修,竞得人应积极配合;因竞得人责任造成的由竞得人负责维修。如因竞得人怠于通知委托方而导致损害发生的,由竞得人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标的物内原有的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电力设备、消防设备、供水设备及其配套的电箱、电柜、消防器材、监控设施等)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日常维护及更新由竞得人负责。 7.竞投单位或个人不得拖欠委托方款项,如竞得人存在拖欠委托方款项的情况,出租方有权不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并没收竞投保证金。 8.租赁期为15年,竞得人在完成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履行; 9.委托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手续,因本次出租物业有原经营户,竞得人完全清楚有关原经营户占有使用的实际情况,合同生效后由竞得人自行与原经营户协商承接租赁或其他各项事宜,如协商不成的,委托方必须予以协助并配合竞得人妥善解决原经营户租赁承接事宜。 10.其他未尽事宜在正式租赁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