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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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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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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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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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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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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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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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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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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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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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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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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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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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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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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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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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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位于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城西一路瑶步冲1号101(首层),不动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 C7088843号,招租面积为357.48平方米,租赁期限3年,每次竞价增幅为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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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城西一路瑶步冲1号101(首层)
备注:
1.竞投保证金由竞投人在竞投前划入指定账户。竞投人须交纳保证金才能参与竞投,竞投成功并签订合同后,竞投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如竞投成功者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或违反其他约定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在承租期内违约,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和追索违约方的相关责任。竞投不成功者,则全部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 2.上述项目标的资产按现状公开招租。 3.竞得人在收到交易集团通知后,须于3个工作日内到交易集团签订并领取《成交确认书》; 4.租赁期为3年,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于5个工作日内与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委托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作日内办理移交手续; 5.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开始计算,承租方须于合同签订3日内缴交第一期租金,按月缴交,以后须于每月15日前缴交。【详见《租赁合同》】。 6.本次招租合同履约保证金为竞得价两倍,履约保证金须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租方一次性缴交。 7.标的移交:本租赁资产及相关配套自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按现状移交交付使用。 8.根据委托方要求,本次交易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承担,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收费标准为按单宗标的成交首年月租金的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1%收取(孰低原则),单宗标的收费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竞得人须按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要求向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有关服务费用。竞得人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竞得人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同时,竞得人确认,将按照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委托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9.其他未尽事宜及其他相关事项详见《租赁合同》和《招租方案》中的有关条款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