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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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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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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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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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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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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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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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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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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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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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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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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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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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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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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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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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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本次出租面积为21954.7平方米,出租标的共有五层及一个地下室,每层高度约4至5米,首层4811.07平方米,二层6014.86平方米,三层6262.63平方米,四层2362.81平方米,五层2084.95平方米,地下室(设备用房)418.38平方米。项目地理位置优越,位于台城东部核心商圈,毗邻昌大昌广场,交通便利,紧邻主干道,1公里内覆盖公交枢纽及高速入口,周边配套设施完善,具备极大的商业开发潜力,是商业、办公、娱乐等多功能综合体的理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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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台山市台城舜德路113号
备注:
1.竞投保证金由竞投人在竞投前划入指定账户。竞投人须交纳保证金才能参与竞投,竞投成功并签订合同后,竞投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如竞投成功者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或违反其他约定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在承租期内违约,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和追索违约方的相关责任。竞投不成功者,则全部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 2.竞得人在收到交易集团通知后,须于3个工作日内到交易集团签订并领取《成交确认书》。 3.租赁期为 18 年(合同期内给予2年免租期),竞得人在完成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3个月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履行。 4.委托方自租赁期开始 15 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手续。 5.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资质及资金实力证明材料供出租方审核,包括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文件及不少于人民币140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存款证明自成交之日起不得少于14日);审核通过后由出租方与竞得人签订合同。若竞得人未能通过上述审核,出租方有权认定其违反要约承诺,并按招租公告及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包括不予退还竞投保证金、取消竞得资格等。 6.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需缴纳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00元)作为装修改造保证金。待装修改造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该装修改造保证金自动全额转为合同保证金。合同保证金在合同期满经出租方核实租赁标的无损坏后1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回。 7.如竞得人不按规定时间签署《租赁合同》或不缴交装修改造保证金,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取消竞得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等一切后果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8.本次出租面积为21954.7平方米。竞得人可以进行项目分租招商。如需将租赁标的整体转租给第三方,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办理承租主体变更手续,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标的并没收竞得人合同保证金,竞得人须无条件撤出,并承担违约责任。因转租、转包产生的纠纷,由竞得方与次承租人、受让人自行解决,与出租方无关。 9.本招租标的项目为台山市重点文商旅改造项目,旨在提升区域内的城市形象,传承侨乡文化,带动旅游观光产业的发展,丰富市民的生活。竞得人须投入不少于人民币1600万元,于24个月内完成高标准整体装修改造升级,装修改造范围重点包括:外观立面及天面翻新、防水补漏、排水管道改造、消防设施和其他安全设施的配备、内部功能空间优化、前广场翻新及配套停车、环境整治等,实现建筑外观与内部环境的全面焕新。且需在租赁期开始之日起60日内向出租方提交详细的装修改造方案(含图纸、预算清单等),方案需符合台山市相关标准及规划、消防、环保等法律法规要求,并须事先报出租方审核书面同意及取得相关职能部门(如规划、住建、消防、环保等)审批许可后方可开工实施;施工过程接受监督,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0.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图、《台山康盛商贸中心商业调研及策划方案》、《台山康盛项目升级改造经济测算》等仅供参考,请竞投人实地看样,充分考虑和了解标的情况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招租标的情况,愿意自行承担风险。 11.其他未尽事宜在正式租赁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