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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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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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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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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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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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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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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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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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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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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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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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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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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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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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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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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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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1、荷包围面积260亩,约173333.33平方米,有尾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设施占用地20亩,实际出租面积为240亩,160000平方米。 2、发包的起止期限:10年,自签订合同日起计算起止时间(公历)。 3、交易底价:每年人民币贰拾捌万捌仟元整(¥288000元)。 4、其他费用:围堤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5、承包款递增方式: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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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标的物所在位置:深井镇联和村;四至范围:东至针叶围,西至沙罗围,南至那扶河,北至咸围门口高围。
备注:
1.竞投保证金由竞投人在竞投前划入指定账户。竞投人须交纳保证金才能参与竞投,竞投成功并签订合同后,竞投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如竞投成功者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或违反其他约定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在承租期内违约,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和追索违约方的相关责任。竞投不成功者,则全部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 2.竞得人在收到交易集团通知后,须于3个工作日内到交易集团签订并领取《成交确认书》; 3.租赁期为10年,竞得人在完成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5 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履行; 4.委托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工作日内办理移交手续; 5.承包款及其他费用收取方式:采用先交款后经营的原则; 在签订合同日,承租方须先缴交围堤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合同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以成交金额一年的承包款金额为准)和五年的承包款给出租方。剩余承包款按年收取,从竞投成功后第五年起每年12月31日前交付下一年的承包款; 6.合同保证金(即押金):以成交金额的一年承包款价格作为合同保证金金额标准,合同保证金在合同期满、承租方已缴清全期的承包款后,出租方原额无息退回合同保证金给承租方; 7.资产使用范围:水产养殖; 8.本咸围不提供任何用水、用电设施、变压器、电线线路,所需的一切设施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9.其他未尽事宜在正式租赁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