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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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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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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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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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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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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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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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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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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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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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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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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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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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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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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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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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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标的权属人是台山市市场物业有限公司,标的位于台山市水步镇乔庆村委会乔庆村东龙坑之六,是钢混结构,共7层,标的在首层,土地面积1416.36平方米,建筑面积420.3平方米,实际房屋用途为非住宅,现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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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1)坐落:台山市水步镇乔庆村委会乔庆村东龙坑之六 (2)方位:台山市北部 (3)与重要场所(设施)的距离:与台山市工业新城约1公里内 (4)临街(路)状况:临创新路 (5)朝向:向北 (6)楼层:总楼层共7层,标的位于1层
备注:
1.竞投保证金由竞投人在竞投前划入指定账户。竞投人须交纳保证金才能参与竞投,竞投成功并签订合同后,竞投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如竞投成功者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或违反其他约定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在承租期内违约,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和追索违约方的相关责任。竞投不成功者,则全部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 2.竞得人在收到交易集团通知后,须于3个工作日内到交易集团签订并领取《成交确认书》; 3.租赁期为 6 年,免租装修期1个月,竞得人在完成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履行; 4.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将《租赁合同》送达到交易集团后,将竞投保证金全额退回原缴款账户,竞投保证金不计利息。 5.委托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5 工作日内办理移交手续; 6.标的租金采用先付后用方式缴交,在免租装修期满后,竞得人必须在每月的10日前缴付当月租金给出租方。 7.竞得人如想用该地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申请登记注册的,请预先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咨询并了解相关情况,出租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 8.竞得人在租赁期间投入资金建设的不动产(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线路及消防设备设施),租赁期满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9.在租赁期内,竞得人负责标的范围内的安全、环境卫生等责任,不得经营或储存危化品,且要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0.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图仅供参考,请竞投人实地看样,充分考虑和了解标的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招租标的品质和瑕疵等一切情况,愿意自行承担风险。 11.其他未尽事宜在正式租赁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