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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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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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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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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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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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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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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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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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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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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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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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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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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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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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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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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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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租赁标的位于江门市蓬江区五邑华侨广场8号江门五邑华侨华人博物馆新馆三楼青少年活动中心,出租面积28.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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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江门市蓬江区五邑华侨广场8号
备注:
1.本物业出租项目为整体打包出租,出租面积共28.853㎡; 2.竞得人竞得场地后仅限于作为文创空间,用于展示和销售与侨博馆新馆三楼临展主题相关的文创产品,提供展览相关沉浸式拓展体验服务。租赁期内,竞得人对出租方举办社教活动予以全面配合; 3.竞投人须保证所售文创产品为该场馆主题展览相关产品,入驻后7天内上架至少15款/类文创产品。所售商品在上架前必须提交出租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对外销售、宣传; 4.竞投人应在标的查看时间内与出租方电话预约,对租赁物的位置、面积、结构、设施、设备等现状进行现场勘察和了解; 5.竞投人参与竞投即视为对租赁物状况无任何异议,同意以现状接收。如存在异议请在提交竞投申请前与出租方沟通协商,逾期未提出则视为对租赁物现状无异议; 6.竞投保证金由竞投人在竞投前划入指定账户。竞投人须交纳保证金才能参与竞投,竞投成功并签订合同后,竞投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如竞投成功者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或违反其他约定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在承租期内违约,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和追索违约方的相关责任。竞投不成功者,则全部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 7.竞得人在收到交易集团通知后,须于3个工作日内到交易集团签订并领取《成交确认书》; 8.租赁期为半年,租赁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承租方在完成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履行; 9.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与接收; 10.根据委托方要求,本次交易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承担,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收费标准为按单宗标的成交首年月租金的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1%收取(孰低原则),单宗标的收费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竞得人须按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要求向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有关服务费用。竞得人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竞得人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同时,竞得人确认,将按照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委托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11.其他未尽事宜在正式租赁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