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
标的类型:
*
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
币种:
人民币
*
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
挂牌价:
*
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
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
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
加价幅度:
*
有无保留价:
无
有
权属性质:
土地类型:
房产证号:
*
土地证号:
规划用途:
目前用途: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地址:
开平市三埠街道祥荻后街12至13号2层23杂物房
标的基本情况:
毛坯,无水电。
备注:
1.竞投保证金由竞投人在竞投前划入指定账户。竞投人须交纳保证金才能参与竞投,竞投成功并签订合同后,竞投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如竞投成功者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或违反其他约定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和追索违约方的相关责任。竞投不成功者,则全部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 2.转让方按转让标的现有质量、现状进行转让; 3.受让方按转让标的现有质量、用途和现状予以受让; 4.竞得人在收到交易集团通知后,须于3个工作日内到交易集团签订并领取《成交确认书》; 5.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 5 个工作日内签订转让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履行; 6.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易标的交接手续; 7.房产过户过程中,除转让方企业所得税外,所有与过户相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双方应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登记费、评估费、测绘费、滞纳金,以及因税费政策调整导致的新增费用)均由受让方全额承担;对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自竞价成交当年1月1日起至受让方付清全部成交款项之日的上月最后一日止,由转让方承担,自受让方付清成交款项之日的当月第一日起,相关税费则由受让方承担; 8.本次转让标的权属开平市天成物业有限公司,标的成交后由开平市天成物业有限公司签订转让合同和收取转让价款; 9.其他未尽事宜在正式转让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