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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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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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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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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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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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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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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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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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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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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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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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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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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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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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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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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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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开平市翠山湖西湖二路1号国汇工业园西区10座(A10幢)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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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开平市翠山湖西湖二路1号国汇工业园西区10座(A10幢)厂房
备注:
1.竞投保证金由竞投人在竞投前划入指定账户。竞投人须交纳保证金才能参与竞投,竞投成功并签订合同后,竞投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如竞投成功者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或违反其他约定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在承租期内违约,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和追索违约方的相关责任。竞投不成功者,则全部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 2.竞得人在收到交易集团通知后,须于3个工作日内到交易集团签订并领取《成交确认书》。 3.竞得人在完成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履行。 4.本标的租用中,租赁期至2025年12月31日,若为原租户竞得的,新租期按合同约定时间计算;如非由原租户竞得的,将在原合同期满之后15天内移交新租户新租户租期自标的移交之日起计算。 5.标的物内的家私、家电等物品不在出租范围内,签订合同后由出租方15天内清空后移交。 6.竞投人必须以企业名义对租赁标的签订租赁合同和经营使用,竞得人不得私自将租赁标的转租他人。 7.租赁标的为厂房用途,承租方经营范围:现代轻工纺织(含水暖卫浴)、生物医药与健康(含食品)、高端装备制造等,且必须符合园区环保要求。 8.竞得人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经营活动,不得从事环境污染行业以及易燃易爆物品行业,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经营用途。 9.租赁期限为21个月。若首次租赁可享有1个月装修期免租(不含管理费)。 10.租赁双方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需另外缴交保证金给出租方,保证金为成交价的两倍(成交价以江门交易集团竞价结果为准)。竞投保证金在完成租赁手续后原路退回。 11.竞得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须提供资质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盖有公章)给出租方核对,核对正确后才可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资质不符合作违约处理,所交保证金作违约金处理。) 12.其他未尽事宜在正式租赁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