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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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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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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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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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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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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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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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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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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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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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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备注:
1.竞投保证金由竞投人在竞投前划入指定账户。竞投人须交纳保证金才能参与竞投,竞投成功并签订合同后,竞投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如竞投成功者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或违反其他约定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和追索违约方的相关责任。竞投不成功者,则全部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 2.转让方按转让标的现有质量、现状进行转让; 3.受让方按转让标的现有质量、用途和现状予以受让; 4.竞得人在收到交易集团通知后,须于3个工作日内到交易集团签订并领取《成交确认书》; 5.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转让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履行; 6.木材地点:江门市西坑林场牛厂工区和黑石尖工区中江门市2024年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抚育采伐的木材(具体范围详见《木材转让合同书(范本)》) 7.受让方在报名参加标的竞投时,即已表明对出售木材的实际现状清楚,认可木材实际产量存在误差风险,如出现误差的,转让方将不负任何责任。 8.双方签订合同3天内,受让方向转让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待工地完成,无欠薪或其他违约行为,并通过转让方验收,验收合格10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回履约保证金,如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该保证金,用于支付欠薪或违约造成的损失,不足部分继续由受让方支付。 9.付款方式:受让方开工后,按每7天为周期向转让方支付周期内过磅的木材价款,直至木材全部采运出售完成,木材采运工地完工为止。受让方必须按时支付,否则视为违约。 10.木材收集运输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木材采集运输。 11.其他未尽事宜,在正式转让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