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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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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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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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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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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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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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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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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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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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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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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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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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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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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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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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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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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1.使用面积:约210平方米。 2.结构:钢筋混疑土 3.房屋权属:江门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4.房屋来源:1983年自建 5.房屋现状:位于侨联大厦首层(3-10 A-E轴之7),用于商铺经营,营业范围为视力检验、视力保健咨询、验光、配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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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江门市蓬江区建设路26号(原江门市科视健医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经营场所)
备注:
1.竞投保证金由竞投人在竞投前划入指定账户。竞投人须交纳保证金才能参与竞投,竞投成功并签订合同后,竞投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如竞投成功者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或违反其他约定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在承租期内违约,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和追索违约方的相关责任。竞投不成功者,则全部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 2.竞得人在收到交易集团通知后,须于3个工作日内到交易集团签订并领取《成交确认书》; 3.租赁期为5 年,竞得人在完成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 7 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履行; 4.委托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0 工作日内办理移交手续; 5.承租方的装修免租期为30天,自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6.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管理、自担风险、自缴税赋。 7.承租方自签订租赁合同起,需负责物业维修维护和管理,确保现状完整。 8.承租方自签订租赁合同起,需确保物业符合消防、防疫、创文等有关要求。 9.承租方在未征得出租方同意前,不得擅自将物业转租、分租。 10.承租方在侨联大厦正门停车场配停车位2个(即可安排2台固定车辆免费停车,其他车辆按停车场收费标准缴费)。 11.承租方经营行业中如涉及餐饮服务的,应该符合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条件。 12.其他未尽事宜在正式租赁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