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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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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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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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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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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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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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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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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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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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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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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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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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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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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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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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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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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租赁建筑物面积为206.25平方米,租赁期为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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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开平市塘口镇塘口圩塘西路84号
备注:
1、竞得人必须以竞得人名义租赁标的签订租赁合同和经营使用,租赁房屋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能擅自转租或分租,租赁期为6年,租金每三年按5%的幅度递增,递增基数为上一年度的年租金总额。 2、竞得人在租赁期限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方政府的管理规定,不做任何违法之行为,并须按约定用途使用。 3、竞得人需承担房产税等相关税费及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空调、物业管理等费用。 4、租赁房屋属于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到期后无法继续续租给承租方。若该房屋再次公开招租的,承租方可通过交易平台参与竞租,依政策享有相应权利。 5、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须缴交不少于两个月租金给出租方作为租赁押金。 6、出租标的仅包含房屋建筑物,不包括原租赁人所有的可移动物品。竞租人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和认可标的的质量、瑕疵等一切情况,招租方不受理竞得人中标后对标的提出的任何要求。 7、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