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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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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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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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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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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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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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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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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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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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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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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权属性质:
土地类型:
房产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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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号:
规划用途:
目前用途: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地址:
江门市礼乐镇文昌花园文豪小区74幢之二首层1-2 A-B+2.5M 1+1.7M-2 B+2.5M-C2-3 A-C 3-4 A-B+1.5M 4-5 A-C轴夹层1-2 B+2.41M-C轴
标的基本情况:
江门市礼乐镇文昌花园文豪小区74幢之二首层1-2 A-B+2.5M 1+1.7M-2 B+2.5M-C2-3 A-C 3-4 A-B+1.5M 4-5 A-C轴夹层1-2 B+2.41M-C轴
备注:
1.竞投保证金由竞投人在竞投前划入指定账户。竞投人须交 纳保证金才能参与竞投,竞投成功并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后,竞投 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如竞投成功者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或违反其他约定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和追索违约 方的相关责任。竞投不成功者,则全部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 2.转让方按转让标的现有质量、用途和现状进行转让; 3.受让方按转让标的现有质量、用途和现状予以受让; 4.转让方在收到交易集团出具的《成交确认书》(电子版) 后,须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并送至交易集团;受让方在收到 交易集团通知后,须于3个工作日内到交易集团签订并领取《成交确认书》; 5.双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于30 个工作日内签订转让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履行; 6.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所有税费、交易费用 及其他费用并办理交易标的过户手续后,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易标的交接手续; 7.在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包括但不限于开具 发票应缴纳的增值税及其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因本次转让行为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且无论此类款项或费用是否按照规定应当由转让方承担; 8.本次交易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承担,按照《关于印发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收费标准收费。 竞得人须按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要求向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有关服务费用。竞得人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竞得人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同时,竞得人确认,将按照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委托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9.本次转让标的物权属均为江门市基础设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标的物在竞投成功后的《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均由江门市基础设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成交款由江门市基础设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收取; 10.其他未尽事宜在正式转让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