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
标的类型:
*
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
币种:
人民币
*
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
挂牌价:
*
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
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
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
加价幅度:
*
有无保留价:
无
有
数量:
规格:
备注:
1.标的物(废旧物资)清单仅供参考,竞投标的以实物(包括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为准,转让方不保证标的物(废旧物资)零部件齐全及外观完整;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局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承担相关责任和风险; 3.标的看样时间及人数由转让方统一安排; 4.该批处置的废旧资产名称、数量及实物状况以现场踏勘实物为准,本单位不对本次处置的废旧资产现状价值做出任何承诺; 5.竞得人足额支付成交款,方能办理废旧资产移交手续; 6.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其它费等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担; 7.拆除、搬运工具由竞得人自带,搬运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自负; 8.中标后,交易保证金原路退回给竞投者,竞得人需与转让方签订《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物资产转让合同》,转让方无法提供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