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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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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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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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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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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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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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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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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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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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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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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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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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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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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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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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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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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位于江门市新会区江门大道中1019号,临江门大道,交通方便,周边配套小区、公园等,生活及基础配套设施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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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江门市新会区江门大道中1019号(江门市城区汽车客运站(一期)-客运站、公交首末站、候机楼)首层A03卡
备注:
1.竞投保证金由竞投人在竞投前划入指定账户。竞投人须交纳保证金才能参与竞投,竞投成功并签订合同后,竞投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如竞投成功者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或违反其他约定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在承租期内违约,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和追索违约方的相关责任。竞投不成功者,则全部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 2.委托方在收到交易中心出具的《成交确认书》(电子版)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并送至交易中心;竞得人在收到交易中心通知后,须于3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签订并领取《成交确认书》; 3.竞租成功后,双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及相关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4.物业承租后,承租方必须具备对接珠海候机楼服务资质及珠海机场服务的资质及能力; 5.出租方将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移交; 6.本次出租物业的公示照片中的物品不在本次招租范围内;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正式租赁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