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
标的类型:
*
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
币种:
人民币
*
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
挂牌价:
*
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
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
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
加价幅度:
*
有无保留价:
无
有
数量:
规格:
备注:
1.标的物按《江门云科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资产处置明细表》带瑕疵转让;并以上述明细表单所对应的存放地点、现场的实物为准,移交时质量发生差异的,成交价不作调整;超出上述《江门云科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资产处置明细表》所列示范围内的资产不得拆卸或损坏。 2.搬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3.部分伺服驱动器缺配件严重无法维修或难以修复。 4.部分机器设备存在常规故障。缺配件严重无法维修或难以维修。 5.所有办公设备、电器等按现场现状移交,如有损坏或其他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成交价不作调整。 6.iBOX及智能终端系列产品是实物资产加无形资产组合,其中iSESOLBOX 及iSESOL-BOX Slim数采盒子存放已久,如有损坏或其他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成交价不作调整。 7.江门云科雕艺商城管理系统,该商城目前无法登录。 8.竞投保证金由竞投人在竞投前划入指定账户。竞投人须交纳保证金才能参与竞投,竞投成功并签订合同后,竞投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如竞投成功者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或违反其他约定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和追索违约方的相关责任。竞投不成功者,则全部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 9.标的物放置在江门云科厂区内及厂区以外地方,受让方由转让方协助与存放地有关单位联系办理相关标的物出厂放行手续。凡拆卸搬运标的物须听从当地厂区管理人员安排,装运出厂的物资,均须经所在厂区管理人员检查确认后才予以放行,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0.转让方在收到交易集团出具的《成交确认书》(电子版)后,须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并送至交易集团;受让方在收到交易集团通知后,须于3个工作日内到交易集团签订并领取《成交确认书》。 11.双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履行。 12.受让方应在签订《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未缴交转让款全额的,视作违约,转让方不向受让方移交任何转让资产,并没收受让方缴付的保证金和保留追究受让方责任的权利。 13.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易标的交接手续。 14.受让方须在移交之日起三十天内搬离标的物,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拆除标的物的,视为受让方放弃对该标的物的所有权及其他一切权益,受让方同意无条件将标的物交由标的物权属人自行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所缴交的转让价款等一切款项均不予退还,转让方也不作任何补偿、赔偿。 15.因标的物转让行为、拆卸搬运行为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16.受让方如因拆卸搬运工程行为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财物的损失,人员的伤亡等)均由受让方全部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17.未尽事宜详见《实物资产转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