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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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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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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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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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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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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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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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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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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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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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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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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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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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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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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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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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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出租面积:房屋建筑面积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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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开平市三埠东河路113号之一
备注:
招租条件: (一)房屋情况:按照房屋现状出租(该标的无供水供电接口),竞标者在充分了解标的后决定是否报名。 (二)租赁用途:租赁标的为经营性用途,禁止经营项目:餐饮行业、酒吧、音乐吧、互联网上网服务(统称网吧)和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相关行业,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违法违规经营。 (三)租赁期限为:3年。 (四)招租底价为:2500元/月。 (五)最后以竞投人在交易平台出价的金额确定招租成交价,按招租成交价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六)租金递增方式:第一年至第二年租金为招租成交价,从第三年起在招租成交价基础上递增5%。 (七)中标人(承租方)中标后,在签署租赁合同后6个月内移交标的给承租方(具体移交时间由出租方拟定,承租方无条件履行)。 (八)参加竞投人报名时须缴纳竞投保证金5000元。 (九)本招租标的房屋租赁押金7500元。 (十)出租方和承租方按《租赁合同(范本)》签署合同,相应条款不再变更,承租方按要求向出租方缴纳租赁押金。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租赁押金在扣除应由承租方承担的各项费用、租金以及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违约赔偿金后,剩余部分无息返还给承租方。 (十一)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开展经营生产活动,不得损害他人或公共利益,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办理各类证照或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报建、水电、消防、银行开户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一切费用。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证照或手续办理的义务,对于无法办理各类证照或手续,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承租方必须按照政府有关管理要求做好租赁范围的环境保护、绿化养护、卫生保洁、消防与公共安全等维护和管理,对周边环境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影响;必须落实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创文、创卫等工作。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十三)出租方已充分披露租赁标的有关信息,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因租赁标的的性质、产权、用途等原因而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消防备案或其他相关手续的任何责任。 (十四)承租方须承担经营期间一切安全生产责任。 (十五)租赁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在标的内装修、装饰而安装的固定、隐蔽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通讯、消防管线网、构建物等物件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 特别说明: (一)竞标人一旦投标,即视为对招标物现状及本方案的认可,招租单位所作的任何说明并不构成对竞标人的任何保证。竞标人应自行到招租房屋现场对拟承租的房屋做好仔细了解和调查。 (二)竞得人不按本方案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放弃租赁条件的,则不予退还竞投保证金,并列入招租单位资产租赁黑名单,涉及国有资产租赁的事项不予接受任何报名。 (三)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房屋建筑结构和使用功能,如需进行房屋装修,需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 (四)承租方不得拖欠租金,在租赁合同约定期限内款项仍未能结清,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没收押金,并追究承租方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五)该房屋没有房产证和出入口,承租方经营房屋需办理营业执照、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和各项证照等全部手续与费用由承租方自行处理及承担,一切安全消防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六)房屋如申报安装水表和电表等设备设施,全部手续和安装费用由承租方自行处理及承担。出租方按房屋现状交接给承租方,承租方无条件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