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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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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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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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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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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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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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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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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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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备注:
1.竞投保证金由竞投人在竞投前划入指定账户。竞投人须交纳保证金才能参与竞投,竞投成功并签订合同后,交易中心自收到委托方同意退回竞得人保证金的书面通知和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竞得人保证金。如竞投成功者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或违反其他约定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和追索违约方的相关责任。竞投不成功者,则全部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 2、委托方在收到交易中心出具的《成交确认书》(电子版)后,须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并送至交易中心;竞得人在收到交易中心通知后,须于3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签订并领取《成交确认书》; 3.转让方按转让标的现有质量、现状进行转让; 4.受让方按转让标的现有质量、用途和现状予以受让; 5.双方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转让合同》,并按《转让合同》的约定履行。逾期提取标的物视为受让方违约并放弃提取标的物,一切后果由受让方承担。标的物在移交过程中所产生的拆卸、搬运、装车、运输等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移交手续; 7.转让方把上述车辆及跟随车辆的相关资料交付给由受让方办理车辆报废手续; 8.合同签订后,转让方应妥善保管交付车辆不得随意拆装、改装交付车辆。受让方已知晓车辆的具体情况,交付时如受让方发现车辆有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当场提出异议,否则视为验收合格,车辆交付完毕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9.受让方应在车辆交付后20个日历日内办理车辆报废拆解手续,车辆直接拆解,受让方出具公司的拆解证明,有车辆号牌的汽车出具注销证明和回收证明交给转让方; 10.计价单位:元/吨,标的存放地点:恩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场; 11.公开处置车辆是2007年至2016年的交通事故车辆共206辆; 12.其他未尽事宜在正式转让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