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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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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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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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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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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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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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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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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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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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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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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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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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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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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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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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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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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开平市三埠街道曙光东路139号1幢2层,共7层,建筑面积为354.3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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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开平市三埠街道曙光东路139号1幢2层
备注:
(一)商铺情况:除商铺内需进行处置的设备设施外其余按照厂房现状出租,竞标者在充分了解标的后决定是否报名。建筑面积所标示均为参考面积。 (二)租赁用途:租赁标的为经营性用途,禁止经营项目:餐饮行业、酒吧、音乐吧、互联网上网服务(统称网吧)和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相关行业,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违法违规经营。 (三)承租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报建、水电、消防、开户、环保、营业执照等),严格按照政府有关管理要求做好安全、消防、环保等工作,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经营的业务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环保要求,并对周边环境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影响。 (四)租赁期限为:9年(无免租装修期)。 (五)招租底价为6024元/月(实际以招租成交价为准)。 (六)租金递增方式:每三年的月租金递增5%。 (七)最后以竞投人在交易平台出价的金额确定招租成交价,按招租成交价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八)中标人(承租方)中标后,出租方完成全部设施设备的处置,并在收取合同约定的押金后的2个月内,将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具体时间由出租方拟定,承租方无条件履行)。 (九)参加竞投人报名时须缴纳竞投保证金12000元。 (十)本招租标的商铺租赁押金18000元。 (十一)出租方和承租方按《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署合同,相应条款不再变更,承租方按要求向出租方缴纳租赁押金。租赁期满后或合同解除后,租赁押金在扣除应由承租方承担的各项费用、租金以及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违约赔偿金后,剩余部分无息返还给承租方。 (十二)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损害他人或公共利益,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办理各类证照或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报建、水电、消防、银行开户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一切费用。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证照或手续办理的义务,对于无法办理各类证照或手续,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承租方必须按照政府有关管理要求做好租赁范围的环境保护、绿化养护、卫生保洁、消防与公共安全等维护和管理,对周边环境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影响;必须落实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创文、创卫等工作。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十四)出租方已充分披露标的有关信息,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因租赁标的性质、产权、用途等原因而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消防备案或其他相关手续的任何责任。 (十五)承租方须承担经营期间一切安全生产责任。 (十六)租赁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在标的内装修、装饰而安装的固定、隐蔽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通讯、消防管线网、构建物等物件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 其他内容详看《交易项目信息公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