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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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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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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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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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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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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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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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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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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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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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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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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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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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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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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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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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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江门市江海区广珠城际轻轨礼乐站场配套设施地块(一)部分(出租面积为1971平方米)及地块(二)部分(出租面积为600平面),两处合共出租面积为2571平方米,标的物位于广珠城轨礼乐站内,道路通达度较好,对外交通便捷,周边配套设施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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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江门市江海区广珠城际轻轨礼乐站场配套设施地块(一)部分(出租面积为1971平方米)及地块(二)部分(出租面积为600平面),两处合共出租面积为2571平方米,标的物位于广珠城轨礼乐站内,道路通达度较好,对外交通便捷,周边配套设施齐全。
备注:
1.竞投保证金由竞投人在竞投前划入指定账户。竞投人须交纳保证金才能参与竞投,竞投成功并签订合同后,竞投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如竞投成功者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或违反其他约定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在承租期内违约,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和追索违约方的相关责任。竞投不成功者,则全部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 2.委托方在收到交易中心出具的《成交确认书》(电子版)后,须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并送至交易中心;竞得人在收到交易中心通知后,须于3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签订并领取《成交确认书》; 3.租赁期为5年,租赁双方在完成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履行; 4.委托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办理移交手续; 5.在租赁期内,租赁物如被国家、政府部门、广珠铁路或因城市规划或其他原因需要征用或划拨的,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归还标的物,双方终止租赁合同的执行,且承租方的经济损失出租方不给予任何补偿或赔偿; 6.在租赁期内,租赁物如因国家建设需要、江门市人民政府要求、政府“三旧改造”规划或不可抗力因素,出租方必须提前终止本合同时,一般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在收到通知后10天内应当办理搬迁手续,且承租方的经济损失出租方不给予补偿或赔偿(除特别约定外)。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必须提前终止的,承租方的经济损失出租方不给予补偿或赔偿; 7.其他未尽事宜在正式租赁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