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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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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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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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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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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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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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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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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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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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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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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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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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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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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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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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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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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建筑面积约2,100㎡,建筑结构为钢结构,规划用途为厂房,已办土地证,未办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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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开平市水口镇美华路3号之2 A7幢厂房
备注:
1.标的仅以物业的现状出租(以物业移交时为准),竞租人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和认可标的的质量、瑕疵等一切情况,出租方不受理竞得人中标后对标的提出的任何要求。 2.竞得人必须以中标人名义签订租赁合同和经营使用,租赁物业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能擅自将租赁物业转租、分租、出质或抵押。 3.租赁物业未通电,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已通水,用水安装分表使用,由出租方每月按表收取水费,提供收款收据。 4.该物业闲置中。 5.租赁物业用途为厂房,租赁期间不得存在“三合一场所”的情况。 6.租赁物业已办理土地证,未办理房产证。 7.成交月租金含1元/平方米的物业管理费。 8.租赁期约2年,租赁期限至2027年8月31日止。 9.月租金无递增。 10竞得人必须缴交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给出租方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后再签订租赁合同。 11.给予新租户1个月免租期。 12.竞得人如需对物业进行装修装饰、制作广告牌、砌墙、拆墙的,要向出租方提交书面申请,在征得同意后方可施工。 13.租赁物业屋顶已安装分布式光伏设备,竞得人需无条件配合第三方光伏设施的运营、维护等工作。 14.出租方因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出租方可以向竞得人支付已收租金额(最多不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前3个月含税租金总额,)作为补偿金,除此之外不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 15.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竞得人提前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出租方有权要求竞得人继续履行本合同,或以竞得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为由解除本合同,且不退回竞得人合同履约保证金。 16.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