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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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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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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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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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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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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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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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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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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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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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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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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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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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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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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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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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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1.公开招租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合法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外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投。 2.租期拟定1-8年,租期以年为计量单位的整数或整数倍由租赁竞得人在上述规定的年限内自主确定,并以租赁合同的形式约定。首年租金按成交价,租期3年以内的(含3年),租金每年递增3%:租期3年以上的(不含3年),租金每3年递增10%。 3.承租方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签订合同后,竞得人需缴交3个月的成交月租金作为合同押金和以半个月成交月租金作为水电押金(500元以下的按500元作为水电押金)。签订合同后,原竞投保证金将原路退回,逾期不签订合同的作违约处理,没收竞投保证金。 4.该物业不得经营有明火的餐饮类不得用作经营、储存化工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出租单位物业出租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以外,原则上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转让和转借给他人。 5.签订合同后,租赁期内水电由承租方自行申请报装,出租方提供资料,其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原租户竞投成功后无装修期,新租户竞投成功后装修期不超过 30日。 6.竟投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已认同及了解所招租标的品质、瑕庇等一切情况,招租人不受理竞投人竞得后对招租标的的任何要求。 7.其它约定条款,详见《租赁合同》 8.招租底价为:332元/月,交易保证金:996元,加价幅度:20元/次。 9.该物业为金叶公司2025年第2期公开招租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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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鹤山市龙口镇龙口大道91号之一至之九(之六)
备注:
本页面显示的“租赁期限”及“租金信息表”仅作参考,实际年限及租金以《租赁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