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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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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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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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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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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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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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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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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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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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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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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数量:
规格:
备注:
1.竞得人须在完成交易标的交接手续后、进场施工前,自行办理完毕房屋建筑工程拆除施工备案手续。 2. 竞得人进场施工时,应按照转让方对拆除进度的安排,并结合丰乐水质净化厂停运后污泥处置进度,在保证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拆除工作。 3.竞得人在拆除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好场地范围内保留的建(构)筑物、围墙,以及保护范围的新旧管道接驳井和管线等,如因受让方造成损坏,受让方应尽快抢修与恢复,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与责任。 4.竞投保证金由竞投人在竞投前划入指定账户。竞投人须交纳保证金才能参与竞投,竞投成功并签订合同后,竞投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如竞投成功者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或违反其他约定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和追索违约方的相关责任。竞投不成功者,则全部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 5.转让方按转让标的现有质量、现状进行转让。 6.受让方按转让标的现有质量、用途和现状予以受让。 7.转让方在收到交易中心出具的《成交确认书》(电子版)后,须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并送至交易中心;受让方在收到交易中心通知后,须于3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签订并领取《成交确认书》。 8.双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签订处置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履行。 9.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和和履约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易标的交接手续。受让方负责本次项目范围所包含地上建(构)筑物(不含地面以下的池体及基础)、所有设备设施、地下管线等的拆除、搬运(离),处置地上物的清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垃圾、余泥、废料等其他地上物),做好平整场地等全部工作。丰乐水质净化厂门卫室、围墙、道闸及主要环形水泥道路不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受让方不得拆除,拆除范围详见《拆除范围示意图》和评估报告。受让方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上述工作。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签证确认后,工期可适当顺延。 10.其他未尽事宜在正式拆除处置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