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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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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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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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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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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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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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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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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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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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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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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权属性质:
土地类型:
房产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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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号:
规划用途:
目前用途: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地址:
开平市三埠街道东郊路东郊南区31幢首层北20号杂物房
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房屋用途为:杂物房,已办理不动产权证。
备注:
1、转让标的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房屋用途为:杂物房,已办理不动产权证。 2、转让标的的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如有误差,转让方不作任何补偿。 3、转让标的按移交时现状交付,意向受让方须对转让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受让方参与标的交易的,即视为了解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认同转让标的现状和接受有关瑕疵,受让方在受让后不得就转让标的有关瑕疵向转让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违约责任。 4、转让标的涉及交易和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按规定各自承担。 5、成交价款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并签订交易合同。 6、标的过户的一切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可提供现有资料配合办理。 7、标的目前出租状态,租赁期限由2020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15日止。标的成交后给予清退时间,于2026年3月15日前完成标的移交再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提是竞得人签订交易合同并按上述第5条约定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否则不予移交和不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受让方不得以上述原因为由向转让方作出任何主张。 8、其他条款详见《交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