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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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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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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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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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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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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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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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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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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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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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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数量:
规格:
备注:
1.竞投保证金由竞投人在竞投前划入指定账户。竞投人须交纳保证金才能参与竞投,竞投成功并签订合同后,竞投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如竞投成功者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或违反其他约定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在承租期内违约,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和追索违约方的相关责任。竞投不成功者,则全部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 2.委托方在收到交易中心出具的《成交确认书》(电子版)后,须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并送至交易中心;竞得人在收到交易中心通知后,须于3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签订并领取《成交确认书》。 3.转让方按转让标的现有质量、现状进行转让。 4.受让方按转让标的现有质量、用途和现状予以受让。 5.双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于十个工作日签订《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履行。 6.标的物的转让合同由江门市建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签订,转让款由江门市建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收取。 7.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易标的交接手续。 8.因标的物转让行为、拆卸搬运行为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9.未尽事宜详见《实物资产转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