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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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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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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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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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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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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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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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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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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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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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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数量:
规格:
备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参加竞买,本次挂牌不支持联合竞买。 二、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开平市石方资源有偿出让合同》。因该区域属于场地清运石方范围,场地清运石方范围内不设置矿区,不颁发《采矿许可证》。 三、出让收益缴纳方式:竞得人须在签订《开平市石方资源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缴款通知书的指引一次性足额缴纳成交的出让收益。如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石方资源量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天按成交金额的2‰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一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已交款或定金不予返还,出让人可要求竞得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出让人保护竞得人依法取得的石方源量,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或石方资源规划调整,提前收回石方资源量的,出让人应当依法报批,并根据收回石方资源量给竞得人造成的实际损失,给予竞得人对等的补偿。 五、为确保出让石方的清运进度,竞得人须接受出让人监督清运石方的全过程。如竞得人不接受监督的,出让人有权终止《开平市石方资源有偿出让合同》。 六、竞得人必须自签订《开平市石方资源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开工进行施工,并在20天内完成清运石方。竞得人不能如期完成清运石方的,出让人有权无偿终止出让合同。如竞得人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施工,自超期之日起,出让人每天按成交金额的2‰向竞得人收违约金,超期10天内未能完成清运的,出让人有权无偿终止出让合同,但因不可抗力或政府的原因造成开工延误的除外。 七、竞得人应按要求进行施工,不能超范围清运石方资源,如果发现竞得人有超范围清运石方资源,按非法开采进行处理。 八、竞得人在清运石方,不得损害、破坏周围自然生态环境及设施,因清运石方致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竞得人应当负责赔偿。 九、竞得人应当妥善保护场地清运范围界线标志,不得擅自改动,界线标志受到破坏或移动时,竞得人应当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线标志。 十、竞得人应对出让石方堆放范围所涉及的土地、运输机械出入道路等影响清运石方的外部条件作充分的了解,该石方资源量出让后,这些可能存在的情况由受让人自行协调解决,竞得人承诺不得在今后以任何理由向出让人主张权利。 十一、临时装卸点周边应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十二、竞得人在清运石方过程中,须保证处置途中的道路整洁。 十三、竞得人应对出让石方堆放范围所涉及的土地、运输机械出入道路等影响清运石方的外部条件作充分的了解,该石方资源量出让后,这些可能存在的情况由受让人自行协调解决,竞得人承诺不得在今后以任何理由向出让人主张权利。 十四、竞得人在完成清运石方后,须对石方堆放场及清运破坏的地表层进行复绿,并由林业部门验收通过后,才能无息退回所交竞买保证金。 十五、本次多余石方清运过程所相关的一切费用均由竞得人负责,所需的用水、用电,由竞得人自行解决。 十六、竞得人在清运石方过程中必须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十七、当事双方因不可抗力使其中一方不能履行责任的,合同解除或协商解决。 十八、出让石方范围拐点坐标详见《开平市石方资源有偿出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