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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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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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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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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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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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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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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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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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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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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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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数量:
规格:
备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本次交易活动,不接受联合竞投。 2、交易标的涉及的交易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3、交易标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于2026年4月29日到期,保险到期后由竞得人负责办理标的投保手续及承担保险费用。 4、交易标的机动车商业保险于2026年4月29日到期,保险到期后由竞得人负责办理标的投保手续及承担保险费用。 5、交易标的年审检验有效期至2026年4月,到期后由竞得人负责办理标的年审手续及承担相关费用。 6、交易标的为暂停使用状态,按现状转让和交付,具体以转让方移交时状况为准,现状图仅供参考,请竞投人务必现场查看标的状况,充分考虑和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招租标的品质和瑕疵等一切情况,愿意自行承担风险。 7、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转让协议,并于签订转让协议后7天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划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在竞得人交清全部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权证过户和移交手续。办理过户手续完毕后交付竞得人。 8、交易标的能否入户要依据迁入地标准执行。 9、签订转让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方凭委托方出具的竞投保证金退款证明原件和《机动车转让协议》原件,到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窗口申请,将竞投保证金全额退回原缴款账户。竞投保证金不计利息。 10、因竞得人未如期缴纳款项或延期不办理过户等原因导致车辆不能在两个月时间内办理过户的(特殊原因除外),应当由竞得人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若经转让方催办仍不办理过户的,视为竞得人违约,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收取保管费用,竞得人交纳的竞投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回,违约金由转让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