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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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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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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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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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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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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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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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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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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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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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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数量:
规格:
备注:
1、转让方按转让标的现有质量、现状进行转让。 2、交易成交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转让合同,并须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该车辆转让过户手续。 3、交易车辆权属于开平市大众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登记在开平市大众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4、交易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及有关过户的缴税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在报名前自行去相关部门了解税费标准)。 5、标的交接前如有违章由转让方负责。 6、交易车辆手续齐全(详见附件)。 7、车辆转让合同开具普通发票(3%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