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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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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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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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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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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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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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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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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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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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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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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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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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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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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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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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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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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蓬江区、江海区营运车辆共 190 台,新会区营运车辆 93 台,合计 283 台车的车身广告。 蓬江区259个广告点位,111个公益广告点位;新会区178个广告点位,75个公益广告点位, 两区合计候车亭共437个广告点位,186个公益广告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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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江门市三区
备注:
1.竞投保证金由竞投人在竞投前划入指定账户。竞投人须交纳保证金才能参与竞投,竞投成功并签订合同后,竞投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如竞投成功者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或违反其他约定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和追索违约方的相关责任。竞投不成功者,则全部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 2.委托方在收到交易中心出具的《成交确认书》(电子版)后,须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并送至交易中心;竞得人在收到交易中心通知后,须于3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签订并领取《成交确认书》; 3.租赁期为5年,租赁双方在完成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履行; 4.委托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手续; 5.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须于每月10日前向出租方交纳当月的租金; 6.本次招租标的的数量详见《车身广告点位和候车亭广告点位数量明细表》; 7.其他未尽事宜,在正式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