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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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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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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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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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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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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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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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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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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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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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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数量:
规格:
备注:
1.转让方按转让标的现有质量、现状进行转让; 2.受让方按转让标的现有质量、用途和现状予以受让; 3.竞投保证金须按规定将竞投保证金汇入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竞投人须交纳保证金才能参与竞投,竞投成功并签订相关协议和办理好相关手续后,竞投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如竞投成功者不与委托方签订协议及相关文件或违反其他约定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在有偿使用期内违约,按协议约定处理)和追索违约方的相关责任。竞投不成功者,则全部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 4.转让方在收到交易中心出具的《成交确认书》(电子版)后,须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并送至交易中心;受让方在收到交易中心通知后,须于3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签订并领取《成交确认书》; 5.双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签订协议,并按协议的约定履行; 6.本项目有偿使用年限:除大冶摩托北侧现状停车场为19年外,其余停车场均为22年,含建设期2年,大冶摩托北侧现状停车场运营期17年,其余停车场运营期20年。 7.其他未尽事宜在正式协议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