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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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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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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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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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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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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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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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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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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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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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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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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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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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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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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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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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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开平市龙胜镇棠安村委会布移新村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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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开平市龙胜镇棠安村委会布移新村东侧
备注:
1、租赁期为20年; 2、根据土地性质,该场地仅限于农光互补发电; 3、租赁期间,承租方须合理使用土地,避免破坏土壤及生态环境;不能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如建房、工业加工等);不能从事高污染、高能耗、违法或与约定用途无关的活动;不能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损害土地生态的行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转租、分租、转让、出借、赠与、抵押等方式处置标的物,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合作经营租赁标的; 4、租赁期限届满或因承租方原因租赁提前终止的,需恢复土地原状(如涉及临时设施需拆除); 5、租金须每5年递增7%;需预付一年租金作为押金; 6、中标后,交易保证金原路退回给竞投者,竞得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须提供资质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该有公章)给出租方核对,核对正确后才可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资质不符合作违约处理,所交保证金作违约金处理)。 7、其他未尽事宜在正式租赁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