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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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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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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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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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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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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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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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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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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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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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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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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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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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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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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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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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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1.租赁期限20年(含免租装修期6个月),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租期以年(12个月)为计量单位首年租金按成交价,租金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从第3年开始每三年递增5%。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签订合同时,竞得人需支付合同押金,金额为3个月的成交月租金;同时支付物业水电押金,金额为1个月的成交月租金。此外,还需支付1个月的租金。竞得后拒签《成交确认书》或逾期不签订合同的作违约处理,没收竞投保证金。 2.竞投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已认同及了解所招租标的现状、品质、瑕疵等一切情况,招租人不受理竞投人竞得后对招租标的的任何要求。 3.物业招租底价为:137250元/月,交易保证金:500000元,加价幅度:3000元/次。 4.其他要求详见《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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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1.物业坐落于广州市白云区罗冲围松南路7号,原鹤山大厦。 2.标的所在的位置良好,交通方便。
备注:
1.该“出租物业”未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承租方自行办理本“出租物业”的租赁合同备案、工商证照、营业手续等,办理相关营业手续的责任或任何房屋鉴定因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无法取得本“出租物业”之用途的相关营业证照,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租赁合同、拖欠租金等,否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2.出租方以该物业现状移交,承租方承租前应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了解物业能否办理消防许可,租赁合同签署后因消防许可问题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应根据其行业性质的消防标准设置相应消防设施,应聘请有资质的维保公司对消防设施进行正常维护。 3. 承租方可根据经营需要进行维修改造 ,所需资金由承租方承担,改造必须严格按照广州市有关房屋改造规定执行,改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厦外立面、电梯、住宅改造、八楼天棚中空玻璃棚更换;各层的供电线路升级改造;各层公共通道重新粉刷扇灰;改造公共照明、监控系统;增加消防设施投入,达到消防安全标准,消除安全隐患等。特别是消防设施改造,严格遵循《消防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国家及广州市相关消防技术标准执行,须符合消防、市场监督管理、环保、城管等政府相关部门的使用要求,所有改造手续由承租方负责办理,改造方案及改造图纸等报出租方备案。 4.承租方自行对广州鹤山大厦的状况进行了解,竞得后自行理顺大厦中承租的物业与私人物业的管理关系,若存在双方在管理及水电等配套设施问题妨碍使用的情况,由承租方负责解决,因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能因此而拒绝交纳租金或解除租赁合同。 5.广州鹤山大厦整体承租后,原广州鹤山大厦的电梯设备将按评估价进行报废处理。承租方需按评估价承接该报废资产,并由出租方将处置所得款项按照相关程序上缴市财政。原电梯设备报废后,需重新安装新电梯,所涉及的电梯安全和更换新电梯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该物业部分在租,意向竞投人竞投成功后,须与现有商铺和住宅的租户沟通,协调好后期出租与管理的工作。在租赁期内承租方需负责本物业的一切维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楼顶墙面漏水、水管下水道堵塞、水电设施等)。 7.在租赁运营期内涉及的安全生产、消防、经济等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为该租赁物业安全及消防第一责任人,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和出租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承租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建立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练及安全培训,并保留相关记录备查。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出租方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出租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因承租方责任引发安全事故的,须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者,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8.租赁期满,承租方应将房屋建筑物按“可用现状”移交给出租方,除可搬迁的动产外,不得拆除任何建(构)筑物、固着物(含水、电、消防、防雷、排水等房屋基本配套设施设备),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