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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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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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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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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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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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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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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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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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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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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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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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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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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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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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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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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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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1、租赁范围:鹤山市沙坪人民东路10号之一、之二、之三、之四,面积合共8945.32平方米出租(目前占用); 2、承租方按出租标的现有质量、现状进行承租; 3、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有质量、现状予以出租; 4、租期为10年。前5年租金按成交价,第6年起租金每满两年递增3%。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10万元作为合同押金。签订合同后,原竞投保证金将原路退回,逾期不签订合同的作违约处理,没收竞投保证金; 5、本物业拟出租用于行政办公、公共服务场所; 6、除用于行政事业等政府公共服务外,原则上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给他人作其他用途; 7、签订合同后,租赁期内水电由承租方自行申请报装,出租方提供资料,其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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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鹤山市沙坪人民东路10号之一、之二、之三、之四
备注:
1.“租金信息表”内的租金信息仅作参考,实际租金以成交价为准。 2.本标的挂牌价82798元/月,交易保证金240000元,加价幅度24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