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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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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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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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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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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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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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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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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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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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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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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权属性质:
土地类型:
房产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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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号:
规划用途:
目前用途: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地址:
香港油麻地渡船街220号顺利大厦B座15楼B1室
标的基本情况:
高层住宅,有2樘楼梯及2部客用升降机,周边餐饮、娱乐、银行、和文化体验等设施齐全,商业氛围良好,楼下可乘搭地铁、巴士交通便利。
备注:
1.竞投保证金由竞投人在竞投前划入指定账户。竞投人须交纳保证金才能参与竞投,竞投成功并签订合同后,竞投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如竞投成功者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或违反其他约定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和追索违约方的相关责任。竞投不成功者,则全部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 2.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按现有质量、现状进行转让; 3.标的物是转让方真实拥有的,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受让方在竞拍前应了解清楚标的物情况,因忽视或误解标的物情况而导致的索赔、 拒收一概不接受; 4.标的物转让前的所有费用均由转让方承担,与受让方无关。受让方应了解清楚转让标的物因本次转让时所产生税、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受让方及转让标的物权属登记人在境内外产生的律师费、中介费、管理费、差饷、地租、增值税、 契税、 印花税等税费及过户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负责承担。 此外,标的物的物业价值评估费用人民币 9900元,由受让方承担,支付方式与转让方商议; 5.委托方在收到交易中心出具的《成交确认书》(电子版)后,须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并送至交易中心;受让方在收到交易中心通知后,须于3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签订并领取《成交确认书》; 6.双方签定《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定《房屋转让合同》,该合同是双方办理过户手续的法律文件,由于标的物在香港,故转让手续应按香港的有关法律规定和流程在律师行办理,如需另行聘请香港律师行或中介公司提供服务的,由受让方自行聘请及承担相关费用,过户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具体的过户时间也按香港的有关规定执行; 7.受让方应在签定《房产转让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标的物虽登记在个人名下,实则权属江门市广悦电化有限公司所有,受让方应将转让价款以人民币支付给江门市广悦电化有限公司。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价款后,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8.受让方应在竞拍前了解清楚香港当地法律、政策、房屋交易规则等,转让方亦将配合受让方完成过户手续。但若因受让方误解或因政策、程序要求等因素导致无法交易过户的,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转让价款不予退回; 9.合约履行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双方约定由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仲裁。 10.其他未尽事宜在正式《房屋转让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