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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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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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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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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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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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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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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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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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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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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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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数量:
规格:
备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本次交易活动。 2、标的物处置已经批准,按现状整体整批转让。本次转让的标的位于台山市端芬镇莲湖路段至汀江桥路段管网,约长4.87公里,详见附件位置图。这次转让的固定资产均为普通资产,个别大型或者体重较重的固定资产可能需要拆件才能搬迁,其中0.67公里管网在路面需要竞得人搬运,有4.2公里管网埋于地下,需要竞得人挖掘后才能搬运。大部分是埋于农田跟山间,竞得人在挖掘和搬运中对农田和山间造成费用和安全问题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挖掘后有义务对农田进行修复原状,不得对公共道路造成损坏,竞得人也可以直接接通管网使用。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转让合同》并一次性缴交成交价款,由竞得人自行安排所标的物。 3、标的物数量是以委托方提供的数量为转让依据(详见附件),成交后以实物的实际数量移交、或多或少,成交关系不变,成交价格不变。意向竞投人应在报名前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意向竞投人网上报名视同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不得在成交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等提出异议。 4、竞得人按期付清成交价款后,由委托方协助办理标的物的相关移交手续。标的物在移交过程中产生的拆迁、搬运、装车、运输等一切费用及耗损由竞得人承担,搬运期间的安全责任问题,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竞得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凭委托方出具的竞投保证金退款证明原件或《转让合同》原件,到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窗口申请,将竞投保证金全额退回原缴款账户。竞投保证金不计利息。 6、其他约定条款,详见《转让合同》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