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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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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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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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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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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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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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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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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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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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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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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数量:
规格:
备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本次交易活动。 2.标的物存放于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23号之一、之二楼顶仓库。 3.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标的物的数量是以转让方提供的数量为转让依据,成交后以实物的实标数量转移,或多或少,成交关系不变,成交价格不作调整。竞投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同所转让标的数量及品质、瑕疵等一些情况,转让方不受理竞投人竞得后对交易标的提出的任何要求,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次交易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4.双方签订合同后,转让方书面通知竞得人,竞得人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5日内提货。5日后如未完成提货,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及转让方有权对标的物另行处置。因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在移交过程中所产生的搬运、装车、运输等一切费用及耗损由竞得人承担。 5.成交后逾期或拒签《成交确认书》、《合同》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回,竞得人不得有异议,转让方有权向竞得人追偿因其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其他约定条款,详见《实物资产转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