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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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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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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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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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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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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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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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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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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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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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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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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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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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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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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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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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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本标的商铺仅用于经营成衣、轻食、副食、小家电、小百货、发艺等行业,不接受蔬菜、肉类行业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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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开平市新市路市场1至16号首层新昌成衣市场A18号铺位
备注:
1、本标的商铺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在接收时检查门窗、卷闸、水电等设施的完整性,出租前损坏的由出租方负责维修,交接后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维修。 2、租赁期限为2年8个月,招租底价为1350元/月,合同期内每经营满2年租金在上年度基础上递增5%收取(递增时间:2027年6月),有偿服务费(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场所卫生保洁及垃圾清运费60元/月。) 3、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须缴交1个月的租赁费作为合同定金,缴交壹仟元作为水电保证金,缴交壹仟元作为经营管理履约金,缴交伍仟元作为铺位修复保证金。 4、出租方按现状将场整体交付承租方后,承租方负责对场内铺位进行装修及负责清运全部装修垃圾,合同期满承租方负责把铺位恢复原状。 5、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使用,禁止非法排污等一切影响环境管理的行为,如果违反政策及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按照上级政策要求进行整改。 6、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该商铺,对双方均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7、凡参与竞标者的均为知悉及同意«开平市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铺位租赁合同»及«开平市新昌市场经营管理协议»约定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