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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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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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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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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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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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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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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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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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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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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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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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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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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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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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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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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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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江门市蓬江区滨江大道6号3栋共17层,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安装4部客梯和1部消防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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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江门市蓬江区滨江大道6号3栋1206室(自编)
备注:
1.竞投保证金由竞投人在竞投前划入指定账户,竞投人须交纳保证金才能参与竞投,竞投成功并签订合同后,竞投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如竞投成功者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相关文件或违反其他约定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在承租期内违约,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和追索违约方的相关责任,竞投不成功者,则全部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 2.委托方在收到交易中心出具的《成交确认书》(电子版)后,须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并送至交易中心;竞得人在收到交易中心通知后,须于3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签订并领取《成交确认书》。 3.上述10个标的物租赁期为5年,交易双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及相关合同,承租方于签订合同当天向出租方交纳两个月的租金额作为租赁保证金。 4.标的物空置中,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出租方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移交,新租期由标的移交之日起计算 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以转租、分租、转让、出借、赠与、抵押等方式处置标的物,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合作经营租赁标的。 6.租赁期限届满或因承租方原因租赁提前终止的,标的物中的不动产(包括水、电、消防设施等)和不可拆卸设施、装修物,不论是否由承租方出资建设,全部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破坏。 7.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须于每月的10日前向出租方交纳当月的租金。 8.标的地址如需用于办理工商登记注册,需告知出租方;如需对物业原有室内外装修作任何改变的,需经出租方同意;在租赁期间,承租方需服从出租方对于安全生产的相关管理要求。 9.其他未尽事宜在正式租赁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