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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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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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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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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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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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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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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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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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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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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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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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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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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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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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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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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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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物业按移交时的现状出租,出租用途为非住宅;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租赁期限内月租金每满三年递增3%,至租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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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江门市蓬江区江会路32号1栋(原地址为:江门市沙仔尾区江会路32号办公室)第二层
备注:
1.竞投保证金由竞投人在竞投前划入指定账户。竞投人须交纳保证金才能参与竞投,竞投成功并签订合同后,竞投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如竞投成功者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或违反其他约定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在承租期内违约,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和追索违约方的相关责任。竞投不成功者,则全部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 2.委托方在收到交易中心出具的《成交确认书》(电子版)后,须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并送至交易中心;竞得人在收到交易中心通知后,须于3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签订并领取《成交确认书》; 3.租赁期限为5年,双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于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的约定以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为准。租赁保证金:为竞投成交价2个月租金;水电保证金:为竞投成交价1个月租金; 4.关于移交标的物的约定:江门市蓬江区江会路32号1栋(原地址为:江门市沙仔尾区江会路32号办公室)首层部分物业及空地、江门市蓬江区江会路32号1栋(原地址为:江门市沙仔尾区江会路32号办公室)第二层、江门市蓬江区江会路32号2栋101室(原地址为:江门市沙仔尾区江会路32号首层五金仓库)第四卡、江门市蓬江区江会路32号3栋(原地址为:江门市沙仔尾区江会路32号金工车间)部分、江门市蓬江区江会路32号(原地址为:江门市江会路28、30号)地上临建物后巷(1),该5项物业现状为空置,在租赁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以标的物的现状移交标的物。江门市蓬江区江会路32号(原地址为:江门市江会路28、30号)地上临建物右侧平房,该项物业现状为占用中,有原租户,享优先权;在租赁合同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以标的物的现状移交标的物,新租期自标的物移交之日起计算; 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从事以下任何行为:以转租、转让、出借、赠与、抵押、作价出资等方式处置标的物; 6.合同期限届满、因承租方原因解除或提前终止合同的,承租方所有装修和租赁标的物内新增的不可拆除或拆除后影响标的价值及破坏外观的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水电设备、不可拆卸的装饰)均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均不得拆卸任何固定的装修设备或设施,也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返还、补偿或赔偿。承租方投入的动产(即移动不会损害其价值的财物)除外; 7.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必须于每月的10日前交纳当月的租金; 8. 其他未尽事宜在正式租赁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