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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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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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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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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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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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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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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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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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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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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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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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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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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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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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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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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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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鹤山市西江大堤杰洲段原汇联洗水厂及杰洲洗水厂两处物业厂房靠近西江外侧的河滩地块有偿使用权。岸线长度:126.27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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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鹤山市西江大堤杰洲段
备注:
1、该河滩地块只能用于建设无污染性质的临时砂石装卸点。使用期限内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严禁作为堆场使用,砂石必须随来随装卸,以确保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及周边生态环境。 2、项目属于临时有偿使用,期限为2年,到期后,经经营主体申请,可延期1年,并签订补充协议。河滩地块临时有偿使用权以项目合同签署开始计算。合同到期后,应经第三方重新评估后再进行招拍或经市政府同意后再行续约。 3、评估报告编制费用5万元及后续公开交易涉及的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负责。 4、竞得人需在地块上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在河滩地和厂房间新建两座临时输送带用于输送砂石料,输送带长度控制在140米以内,输送带基础采用钢管桩支撑;因西江大堤不能通行重载车辆,竞得人需自行新建一条专用道路运输砂石料,起点为滨江大道,终点为西江大堤。专用道路的建设由竞得人会同沙坪街道及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竞得人应严格遵守水利、环保、交通等部门的规定,确保项目建设不对河道管理和社会公共资源造成不良影响。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