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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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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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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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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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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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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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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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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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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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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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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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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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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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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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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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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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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开平市大沙镇大沙圩致富街7号位于大沙客运站,于2004年5月18日建成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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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开平市大沙圩致富街7号二、三层商铺(二、三层平面图红色填充部分)
备注:
一、竞得人须合法经营,并依法办理经营许可证,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二、租赁期间竞得人发生的相关费用、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安全事故全部由竞得人负责,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租赁期内,要定期做好铺位的清洁卫生,不得占用门口位置摆卖。竞得人必须严格遵守本站场有关规定,合法经营。 四、竞得人不得擅自转让、转租铺位或在铺位内安装加建门、窗、天花等设施设备,如有特殊情况的,必须经出租方同意。 五、竞得人应合理使用铺位及其附属设施,因竞得人使用不当致使该铺位及其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竞得人应负责修复。竞得人拒不修复的,出租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六、月租赁费从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详见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