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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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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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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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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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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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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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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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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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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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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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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备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本次交易活动。 2、标的物处置方式已经批准,按现状整体整批转让,这次转让的资产为林木资产,需要砍伐才能搬迁。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转让合同》并一次性缴交成交价款。该批林木已办理砍伐证,因施工工程的要求,竞得人需在签订《转让合同》60天内自行砍伐搬迁所有标的物,不得延期砍伐,影响工程进度。 3、标的物数量是以委托方提供的《资产处置清单》为转让依据(详见附件),成交后以实物的实际数量移交、或多或少,成交关系不变,成交价格不变。意向竞投人应在报名前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意向竞投人网上报名视同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不得在成交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等提出异议。 4、竞得人按期付清成交价款后,由委托方协助办理标的物的相关移交手续。标的物在移交过程中产生的砍伐分离、搬运、装车、运输等一切费用及耗损由竞得人承担。 5、标的物移交给竞得人后,竞得人需合法合理有步骤地对标的物开展采伐,采伐分离的树干树枝等杂物需堆放在标的物的范围内,不得影响周边地区的正常运作。 6、竞得人应当按安全文明施工,必要时设置隔离警示标志,确保车辆、行人公众安全。在清理施工作业期间,竞得人应当对安全事项全面负责,做足安全防范措施。施工期间和施工后竞得人未及时清理现场树干树枝等杂物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法律和经济责任,其后果、费用均由竞得人负责。 7、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凭委托方出具的竞投保证金退款证明原件或《转让合同》原件,到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窗口申请,将竞投保证金全额退回原缴款账户。竞投保证金不计利息。 8、其他约定条款,详见《林木资产转让合同》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