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
租赁个数:
*
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
租赁期限(年):
年
*
租赁期限(月)
月
*
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
原租赁合同期限:
*
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
币种:
人民币
*
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
挂牌价:
*
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
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
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
加价幅度:
*
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
标的简介:
为进一步提高党群服务中心影响力,吸引更多党员和群众,提升服务效能,同时降低运营成本,我司现通过公开招租方式引进商家运营台山工业新城党群服务中心的党建书吧。党群书吧是党群服务中心的一个功能分区,位于致富楼二期之二首层101号,室内配有沙发、桌椅、书籍、简单餐具若干,目前正常开放公众使用。书吧总面积108.5平方米,其中:吧台17.2平方米、书吧74.6平方米、厨房16.7平方米。
*
标的坐落(存放)地:
台山市水步镇乔庆村委会乔庆村东龙坑之五致富楼二期之二首层101号
备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投。不接受联合竞投。 2.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签订合同之日竞得人须支付首月租金与合同履约保证金,竞得人需缴纳3个月的成交月租金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租赁期不足6个月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3、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凭委托方出具的竞投保证金退款证明原件或《租赁合同》原件,到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窗口申请,将竞投保证金全额退回原缴款账户,竞投保证金不计利息。 4.本标的租赁期3年,其中,装修免租期1个月。标的处于占用状态,按现状交付,具体以出租方移交时状况为准。自签订《租赁合同》后一个月内交付,房屋内的垃圾和物品由竞得人自行清理。租赁期间,水电由竞得人自行申报安装和自行支付水电费。 5.为避免环境污染和消防安全隐患,仅经营无明火餐饮和咖啡茶饮,竞得人在租赁期间,不得开设高噪音及使用明火等商业经营活动,不得开展违规违法经营。竞得人不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房屋不能用作生产用途,仅作为无明火类餐饮和咖啡茶饮使用。出租房屋内消防设施及安全由竞得人负责,签订合同后,不得以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不符合法律规定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等。 6.竞得人如想用该地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申请登记注册的,请预先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咨询并了解相关情况,出租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 7.竞得人在租赁期间投入资金建设的不动产(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线路及消防设备设施),租赁期满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租赁期内,未征得书面同意,竞得人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互换房屋使用,也不得与他人合作、联营、承包经营等方式使用租赁房屋。 8.在租赁期内,竞得人不得经营或储存危化品,且要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9.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图仅供参考,请竞投人实地看样,充分考虑和了解标的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招租标的品质和瑕疵等一切情况,愿意自行承担风险。 10.其他约定条款,详见《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