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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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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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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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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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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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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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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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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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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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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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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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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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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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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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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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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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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位于恩城街道燕华广场E区3号的燕华体育活动中心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包括羽毛球馆面积1,409.8平方米、1号足球场面积779平方米、原2号足球场(现空地)面积779平方米,停车场及周边空地面积1,796.1平方米、小卖部及公共厕所面积90平方米,共计土地面积4,763.9平方米。本合同租赁标的物适用于体育文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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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广东省恩平市恩城街道燕华广场E区3号
备注:
1.竞投保证金由竞投人在竞投前划入指定账户。竞投人须交纳保证金才能参与竞投,竞投成功并签订合同后,竞投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如竞投成功者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或违反其他约定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在承租期内违约,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和追索违约方的相关责任。竞投不成功者,则全部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 2.租赁期为10年,租赁双方在完成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 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履行; 3.乙方租赁甲方位于恩城街道燕华广场E区3号的燕华体育活动中心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包括羽毛球馆面积1,409.8平方米、1号足球场面积779平方米、原2号足球场(现空地)面积779平方米,停车场及周边空地面积1,796.1平方米、小卖部及公共厕所面积90平方米,共计土地面积4,763.9平方米。本合同租赁标的物适用于体育文化项目。 4.租赁费缴交方式为季度缴交,先交费后使用,乙方须在每季度开始前10天内缴交租赁费给甲方。若乙方逾期未缴交租赁费的,按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赁费不包括开具税务发票的税金,此项税金由乙方负责。 5.双方签订本合同3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缴交两个月的租赁费作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 元)。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解除合同、乙方无违约行为、乙方结清所有的应付费用(水、电、杂费及乙方经营期间应承担的其他全部费用),并撤出场地后,凭保证金收据原件,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退回租赁费保证金给乙方(不计利息)。若乙方违约或单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没收租赁费保证金并追究乙方责任。 6、双方签订本合同3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缴交升级改造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正(¥200,000元)。乙方要保证在签订本合同起半年内对租赁场地进行升级改造,投资额不能低于2,000,000元。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和工程预算后10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100,000元给乙方,建设项目完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回100,000元给乙方,逾期不改造的则没收升级改造保证金。 7、因市政府收回、市政规划建设、企业改革、法院依法处置等致使物业所有权发生变更的,本合同自动解除,不属甲、乙双方违约。由此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可自行搬走所有的投入,甲方给予乙方60天的搬离时间,搬离期间免收租赁费。如乙方不搬走的,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点评审确定的工程结算价为基数,按十年分摊,按照实际使用期扣减,剩余则由甲方补偿给乙方。 8.其他未尽事宜在正式租赁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