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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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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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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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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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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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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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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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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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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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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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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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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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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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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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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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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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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棠下镇珠江国际新城1幢101室位于珠江御景山庄小区内,周边商业发展成熟,人口居住较为密集,交通便利,合计招租面积164.2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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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棠下镇珠江国际新城1幢101室位于珠江御景山庄小区内,周边商业发展成熟,人口居住较为密集,交通便利,合计招租面积164.28平方米。
备注:
1.招租标的物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珠江国际新城1幢101室,建筑面积164.28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办公; 2.竞投保证金由竞投人在竞投前划入指定账户。竞投人须交纳保证金才能参与竞投,竞投成功并签订合同后,竞投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如竞投成功者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或违反其他约定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在承租期内违约,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和追索违约方的相关责任。竞投不成功者,则全部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 3.委托方在收到交易中心出具的《成交确认书》(电子版)后,须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并送至交易中心;竞得人在收到交易中心通知后,须于3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签订并领取《成交确认书》; 4.租赁期限五年(起始日期以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租赁期限内租金从第三年起,每满一周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以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3%为原则。租赁双方在完成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30天内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履行; 5.整体出租设置4个月的装修租金减免期。其中,首年第1-4个月每月减免租金50%; 6.出租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手续; 7.承租方自接收租赁物之日起,租赁物范围内的一切维修、维护等费用由承租方负责;经营所需的水、电、网等申请开户、装修工程以及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处理及承担; 8.根据原规划用途对外出租,以服务周边居民的小型商店为主进行经营,经营过程中禁止使用明火,或利用租赁物开展一切违法犯罪以及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活动,不得扰民、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 9.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进行转租、分租。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的任何部分以转让、出借、赠与、抵押等方式处置; 10.其他未尽事宜在正式租赁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