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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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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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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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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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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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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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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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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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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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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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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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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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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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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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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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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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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出租面积:约1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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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开平市长沙区幕沙路95号C幢首层2号杂物房及开平市长沙区幕沙路95号C幢夹层2号房屋
备注:
(一)房屋情况:按照房屋现状出租,竞标者在充分了解标的后决定是否报名。 (二)租赁用途:租赁标的为办公用途,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违法违规经营。 (三)承租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报建、水电、消防、开户、环保、营业执照等),严格按照政府有关管理要求做好安全、消防、环保等工作,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经营的业务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环保要求,并对周边环境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影响。 (四)租赁期限为:5年。 (五)开平市长沙区幕沙路95号C幢首层2号杂物房及开平市长沙区幕沙路95号C幢夹层2号房屋招租底价共为:1234元/月。 (六)最后以竞投人在交易平台出价的金额确定招租成交价,按招租成交价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七)租金递增方式:第一、二年月租金为招租成交价,从第三年起月租金在招租成交价基础上递增5%,第五年月租金为第三年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八)中标人(承租方)中标后,在签署租赁合同后1个月内移交标的给承租方(具体移交时间由出租方拟定,承租方无条件履行)。 (九)参加竞投人报名时须缴纳竞投保证金5000元。 (十)本招租标的房屋租赁押金3000元。 (十一)出租方和承租方按《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署合同,相应条款不再变更,承租方按要求向出租方缴纳租赁押金。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租赁押金在扣除应由承租方承担的各项费用、租金以及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违约赔偿金后,剩余部分无息返还给承租方。 (十二)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开展经营生产活动,不得损害他人或公共利益,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办理各类证照或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报建、水电、消防、银行开户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一切费用。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证照或手续办理的义务,对于无法办理各类证照或手续,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承租方必须按照政府有关管理要求做好租赁范围的环境保护、绿化养护、卫生保洁、消防与公共安全等维护和管理,对周边环境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影响;必须落实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创文、创卫等工作。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其他详尽内容请查看《交易项目信息公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