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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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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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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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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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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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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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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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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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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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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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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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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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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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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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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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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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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1.台山市川岛镇下川川东村委会东冲口1号,房屋建筑面积200.2㎡,宗地面积142.56㎡,用途为工业,房屋建筑结构为混合结构,共二层,1980年竣工;2.台山市川岛镇下川川东村委会东冲口2号,房屋建筑面积118.4㎡,宗地面积118.4㎡,用途为工业,房屋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共一层,1979年竣工,以上两处房屋因年久失修,缺乏保养,导致部分墙体有石灰脱落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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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位于台山市川岛镇下川川东村委会东冲口
备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投。不接受联合竞投。 2.本次招租标的:川岛镇下川川东村委会东冲口1号房屋建筑面积200.2㎡,宗地面积142.56㎡;川岛镇下川川东村委会东冲口2号房屋建筑面积118.4㎡,宗地面积118.4㎡。 3.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后,竞得人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租金一年一缴,详细以签订合同为准。 4.标的处于闲置状态,按现状交付,具体以出租方移交时状况为准。签订《租赁合同》后,标的即时交付,免租装修期6个月。竞得人需在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对房屋进行维修加固,以便达到安全使用,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5.房屋有产权证,用途为工业,竞得人如想用该地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申请登记注册的,请预先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咨询并了解相关情况,出租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 6.竞得人在租赁期间投入资金建设的不动产(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线路及消防设备设施),租赁期满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7.在租赁期内,竞得人不得经营或储存危化品,且要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8.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图仅供参考,请竞投人实地看样,充分考虑和了解标的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招租标的品质和瑕疵等一切情况,愿意自行承担风险。 9.其他约定条款,详见《租赁合同》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