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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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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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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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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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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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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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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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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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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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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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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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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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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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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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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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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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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厂区地理位置优越,紧邻深岑高速出口,交通极为便利。厂区形象好,公共地区面积大,配置足量停车位和充电桩,物流货流调动方便,园区内配备有光伏发电、储能和充电桩一体化的智慧综合能源项目,适合机器自动化、智能制造、家电生产及新能源制造等各种行业的生产要求,是生产办公一体化企业的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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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江门市江海区高新东路42号2幢
备注:
1.竞投保证金由竞投人在竞投前划入指定账户。竞投人须交纳保证金才能参与竞投,竞投成功并签订合同后,竞投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如竞投成功者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或违反其他约定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在承租期内违约,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和追索违约方的相关责任。竞投不成功者,则全部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 2.委托方在收到交易中心出具的《成交确认书》(电子版)后,须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并送至交易中心;竞得人在收到交易中心通知后,须于3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签订并领取《成交确认书》; 3.该物业按现状租赁,租赁期为五年,月租金从第三年开始递增3%一次至租期结束。租赁双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履行; 4.承租方在合同签订时须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两个月租金(以竞租结果的月租金为准)作为租赁履约保证金,水电费保证金为伍仟元,在租赁标的物期间,每月按租赁面积以每平方米2元的标准向出租方交纳管理费用。承租方应在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赁履约保证金以及水电费保证金; 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以转租、分租、转让、出借、赠与、抵押等方式处置标的物,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合作经营租赁标的; 6.租赁期限届满或因承租方原因租赁提前终止的,标的物中的不动产(包括水、电、消防设施等)和不可拆卸设施、装修物,不论是否由承租方出资建设,全部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破坏; 7.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必须于每月的十日前交纳当月的租金到出租方指定的银行或扫描收款二维码缴交; 8. 标的编号:JM247284,江门市江海区高新东路42号2幢厂房四层露台(1号梯)租用中,租赁期限至2024年11月30日止,若为原租方竞得的,新租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如非原租方竞得的,出租方将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移交新租户,新租户租期自标的移交之日起计算; 标的编号:JM247282 ,江门市江海区高新东路42号2幢厂房三层车间(1号梯)空置,出租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工作日内办理移交手续; 9.其他未尽事宜在正式租赁合同中约定。